长乐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8-12-14 11:24:10  来源:福州文明网

  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12月8日上午,由长乐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主办,区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承办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区人民会堂广场举行。区领导林少惠、郑宽挺参加活动。

  据了解,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宪法最新修正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系列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底,其中“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2日~8日,这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区政协、宣传部、政法委等三十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党员志愿者热情地向群众分发法制宣传材料和平安宣传材料,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解答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及各种维权渠道。

  天气虽然寒冷,却丝毫没有打消市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每个咨询台前围满了群众,有的领取宣传材料,准备回家好好学法;有的带着问题前来,带着明白而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部门单位宣传材料内容丰富、贴近生活,《扫黑除恶法制宣传》《家庭禁毒总动员》《企业劳动职工注意事项》《消防手册》等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

  另外,活动现场还设置了百余面法制知识宣传展板,采用文字结合漫画的形式讲述真实案例和有关安全知识。

  与此同时,吴航街道和航城街道还组织民间文艺表演队为此次活动带来精彩表演,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制知识、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融入到文艺表演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表演为载体,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大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今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长乐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形式,全面覆盖各类普法受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长乐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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