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福州蓝” 护航“榕城绿” 晋安这样守护
2018-06-07 11:41:14 来源:福州文明网
6月5日上午,晋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张杰、晋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忠健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为晋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揭牌。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华、福州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宣传处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部分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揭牌仪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示、省委编办的批复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福州中院同意在晋安法院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集中管辖审理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5区涉生态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一审、非诉执行行政案件以及晋安区涉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
晋安法院将以生态环境审判庭为平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履行生态司法审判职能,丰富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展示生态环境审判司法保护新形象,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维护和保持“福州蓝”“榕城绿”的生态优势,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揭牌仪式后,晋安法院联合福州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理案件范围以及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主要措施,共同守护生态司法。
【责任编辑:陈颖】